6月3日,生态环境部在《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提出:建材行业产能较大的地区因地制宜研究开展水泥、陶瓷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据了解,近三年来各地方政府屡屡要求陶瓷行业实现超低排放,但进展缓慢。如2019年6月,广东省发布地标《陶瓷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广东省陶瓷企业2020年7月1日起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20mg/m³、30mg/m³、100mg/m³的排放限值,彼时有业内人士指出,以广东省陶瓷企业当时的排放现状,有超9成陶瓷企业达不到上述标准需要进行改造。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提出的分级指标,A类企业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达到10mg/m³、30mg/m³、100mg/m³以内,该类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可免于停产、限产等。一般认为,上述标准即为超低排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