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实施速度远远落后于规划审批速度
《深 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出台已近3年。然而,据最新统计,深圳目前已完成更新单元规划审批项目用地面积约占已列入计划项目用地面积的48%;已完成土地出让手 续并进入实施阶段的项目用地面积仅占已列入计划项目用地面积的8%。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王幼鹏表示,“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已经远远落后于计划 和规划的审批工作,更多的项目有待进入实际开工建设阶段后方可进一步发挥城市更新的积极效应”。
而 为了剖析项目实施难的具体原因、加速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今年上半年,深圳市相关领导多次带队赴各区进行专项调研,针对调研中普遍提及的城市更新项目历史用 地处置难、城市更新地价标准偏高、项目实施监管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随后进行研究,提出了初步的政策建议。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通知》并上报市政府。随后,这一文件经研究、协调、提出意见、修改等程序,最终形成《暂行措施》,日前深圳市政府审议并通过了《暂行措施》,并于昨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