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的意见》,其中提出,省财政每年专项安排1亿元支持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承办市州。加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对已通过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旅游企业,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200万元补助;对完成股改并在湖南股交所挂牌的旅游企业按照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对引进世界500强旅游企业和中国旅游集团20强企业新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且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等按照年营业收入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新“升规入统”、正常生产经营、履行填报义务的旅游企业,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各类产业园区孵化新模式新业态的中小旅游企业,按照“专精特新”的要求重点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