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为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保持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政策相一致,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调整。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220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8-12 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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