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消息,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33号),要求通过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比价关系,控制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通知》提出,要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整、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基本路径,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其中,触发标准包括医疗费用、医疗机构运行指标、医保费用、经济社会发展等四个方面14项指标,按照评分细则综合评估达到要求后方可启动动态调整。同时规定,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疏导医疗服务价格突出矛盾、缓解重点专科医疗供给失衡等重点任务,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启动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