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印发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鼓励各类物业业主减免租金。加快落实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租金“三免三减半”政策;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相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根据其资质情况和风险水平,简化业务流程,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218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7-06 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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