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网站消息,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专业文身机构以及提供文身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社会组织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411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6-06 15:47 |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
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