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5%;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普通住房再次申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当前执行的三成降至二成。(澎湃新闻)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3630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5-02 1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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