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1月26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明确,放宽数据要素交易和跨境数据业务等相关领域市场准入。在严控质量、具备可行业务模式前提下,审慎研究设立数据要素交易场所,加快数据要素在粤港澳大湾区的集聚与流通,鼓励深圳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地方性政策研究探索,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信息权益和数据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技术标准。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6561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1-26 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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