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在修订《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起草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发布者: | qkl85 | 浏览次数: | 117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11-26 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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