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该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发布者: | qkl95 | 浏览次数: | 1475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11-17 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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