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汉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根据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汉武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发布者: | qkl85 | 浏览次数: | 138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11-06 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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