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9月6日,记者向海南省三亚市发改委确认,三亚市发改委与三亚市住建局9月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2021年9月1日前已经备案的项目,须将未网签房源重新进行价格备案,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该项目近期网签价格。初次申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项目近期网签价格。经核准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澎湃新闻)
发布者: | qkl82 | 浏览次数: | 217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09-06 14:07 |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
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