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日发布对《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北京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同时提供该房屋签约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及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联网核验无误后即可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称,部分职工购买北京市存量住房(“二手房”),撤销购房网签后,仍以购房名义提取公积金,存在违规骗提风险。
发布者: | qkl83 | 浏览次数: | 232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03-12 23:49 |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
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