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公司及子公司亚厦幕墙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3月25日,亚厦股份(002375)公布,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亚厦幕墙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19年12月4日;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亚厦幕墙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2019年起三年内(即2019年-2021年)可享受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发布者: | fsjc68 | 浏览次数: | 423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0-03-27 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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