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集团原董事长吴小晖一审获刑18年,没收财产105亿
1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吴小晖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九十五亿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零五亿元,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发布者: | szjc68 | 浏览次数: | 1909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18-05-11 1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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