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泄愤从天桥上扔共享单车被判3年
8月11日上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一起为泄私愤,将共享单车从人行天桥上扔下挂在电车电缆上造成停电的案件,男子袁某被法院认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获刑3年。今年5月20日,无业男子袁某捡地上烟头,不料头撞到了共享单车,一气之下,他将共享单车从天桥下扔下。
发布者: | fsjc68 | 浏览次数: | 405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17-08-13 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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