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诉艺龙旅行网擅用“葛优躺” 索赔40万元
北京海淀法院在微博进行案件播报,称接到演员葛优对艺龙旅行网的起诉。原告诉称,因艺龙旅行网在微博中擅自加工、使用葛优肖像图片做配图,却为宣传被告的旅游项目及酒店预订,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因此,葛优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余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发布者: | jc68-jy | 浏览次数: | 197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16-12-08 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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