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快递员抛扔踩踏包裹最高处罚5万元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将被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此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核对快递运单信息,或者快递运单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实仍予收寄,情节严重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布者: | jc68 | 浏览次数: | 250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15-11-17 2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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